客户案例

委托人诈骗他人28万余元恐获十年以上重刑

       案件领域:刑事辩护类案件,合同诈骗罪
       秦某于2018年8月开始与其妻朱某通过手机微信与买家联系和洽谈,对外销售面膜等护肤产品,并以先付款后发货的方式进行交易。同年11月起,秦某按照前述方式向宁某销售面膜等护肤品,次年2月,秦某在收到宁某的货款后向其拖延发货,并于同年4月逃匿,期间,秦某对宁某多次要求发货或退款的请求始终置之不理,截止同年4月,秦某骗取被害人宁某货款共计28.882万元。宁某便一纸诉状将秦某告上了法庭,秦某的家属紧急委托我所为其代理案件。
       侦查机关立案后将本案定性为诈骗罪,按照诈骗罪的量刑标准,诈骗20万元的,判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4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秦某骗取宁某的货款达到28万余元,至少将面临十年以上的刑罚。
       本案代理律师仔细查阅了案卷材料,会见了秦某,提出如下办案思路:根据实际情况,秦某的罪名应属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这一章的合同诈骗罪,合同诈骗罪是诈骗罪的一种特殊形式,两者的量刑标准有很大的区别,以合同诈骗罪来定罪对秦某更加适用也更加有利;秦某认罪态度好,已退赔全部赃款,具有从轻处罚的情节,且该案系夫妻共同犯罪,微信联系客户以其妻为主,故应对秦某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律师深挖案件细节,准确提出法律适用意见,变更罪名为合同诈骗罪;郑达超律师积极与受害人沟通退赔事宜,帮助委托人秦某取得受害人的书面谅解书;郑达超律师通过电话、微信、面谈等方式与承办检察官保持沟通,经过郑达超律师与检察官的多次沟通,最终为秦某争取到检查院出具的书面缓刑建议书。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秦某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该案获得了超预期的判决结果,秦某对此表示满意,并对律师的专业工作予以高度认可。
       本案中的秦某因为法律意识淡薄而触犯刑法,事后已充分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错误,进行了诚恳悔悟,并且秦某及其亲属积极向受害人退赔,也已弥补受害人的损失。从此事中,秦某已充分吸取了教训,也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相应的代价,刑法“惩罚与教育”的目的已经达成。作为代理律师,在法律允许的框架内替委托人减轻刑罚,有益于挽救迷途的公民和家庭,在个体的层面上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为保护客户隐私,案件详细信息已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