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200问之第145问:甲与乙因感情不和协商离
所属分类: 走进星空 发布时间:2023-01-16 14:14:35
答:不能。甲乙签订的离婚协议是以办理离婚登记为
生效要件,但甲乙双方在签署离婚协议后并未到婚姻登记
机关登记离婚,该离婚协议并未生效,法院应根据实际情
况对该房屋进行分割。
关联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
释(一)》
第六十九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
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
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
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
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