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200问之第118问:发包人应该承担停工,窝
所属分类: 走进星空 发布时间:2022-09-16 09:14:38
答:承包人通知,因发包人未及时检查隐蔽工程,导
致承包人停工,窝工的;因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
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造成承包
人停工,窝工的;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
建的。
关联法条:
《民法典》第七第七百九十八条 隐蔽工程在隐蔽以
前,承包人应当通知发包人检查。发包人没有及时检查的,
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
损失。
第八百零三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
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
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第八百零四条 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
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
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
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