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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200问之第72问、甲给乙发送了一条短信称:

答:甲仅称有一辆汽车欲出售,但未明确具体内容, 如汽车的价格,也未表示希望与乙订立合同,更没有受约 束的意思表示,因此甲的行为属于要约邀请。要约邀请又 称要约引诱,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只 能唤起他人的要约,而不能导致他人承诺。 关联法条: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 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 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 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