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是的。以合同的方式设立居住权的,一般由当事 人双方共同申请登记,依据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 法律文书登记或者以遗嘱、遗赠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可以 单方申请登记。 关联法条: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 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